2015年1月23日 星期五

不是國外跨國公司就大家搶破頭要進,國內的就是財團

2015/1/24

因為我念的是資管,從小是在管理學院,基本上我對最近社會一直財團財團的叫不是很苟同。

之前搞電子發票的時候,看到很多小營業人,基本上他們會有會計嗎?可能找個記帳士同時簽很多家,有 MIS 嗎?到目前我還看到一些公司四五十人副總兼管所有的公司電腦網路。除非是直接做技術的公司,不然你要 RD 或是想很久以前的事?我看到的公司很少有 RD。

那麼薪資呢?如果是新創公司一開始可能不見得有 22k,因為自己當老闆的話會想說先加減拿一些不要餓死就好。然後工時或工作壓榨呢?因為你是做理想的沒錢。

另外,就經濟規模或是議價能力,我如果說我否認大公司的價值,就是我否認了我過去的所學。

當然小不見得不好,小有很多 niche market,大公司有管銷成本,因此我一般觀察他們如果是做專案的話,人力大概抓到薪資的三倍,因為 1/3 是薪資,1/3 是總管理處,1/3 是獲利。而中型的大概抓兩倍,1/2 是管銷,而主管也少賺一些。再小一點的話可能自己過得去就好。因此,大公司要做案子,利潤沒有到一定的程度做了是會虧錢的。這中間就有一些小公司的空間, 例如你可以做一些特殊化,因為大公司覺得做這件事利潤不夠所以你會有些空間,所以小公司有彈性。

但是小公司的目的我猜應該不是永遠都是要當小公司,至少現在一票人創業不會想說永遠拿比人家少的薪水做事,更有甚者如果做得不好,你甚麼時候要退出就是個問題。這後面離題了。

當大企業每年營業稅營所稅繳那麼多的時候,裡面負擔那麼多人的生計,然後那些人又創造很多所得稅,你不能夠說你們這些公司就是財團就是邪惡的。甚至你不能 夠說台灣的跨國公司就是財團,外商的跨國公司就是優質企業。Google 和 Apple 出來以後,打死或打傷國內多少作地圖做影音等的公司,然後 Uber 出來要打原本台灣的小計程車行的時候,因為是跨國企業沾了科技的概念,反對的就變 LKK,腦袋轉不過來。
總結來說,現在的社會氛圍對一些大公司並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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