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4日 星期二

達芬奇睡眠法

2014/11/5

昨天學生說要實行一種達芬奇睡眠法,就是把一天的睡眠拆成很多個週期,例如每四小時睡眠三十分鐘,這樣一天只要睡三小時。

我要說的是,其實我的國中老師,以前跟我說過一句格言:人的睡眠只是一種習慣,而一天睡三小時就夠了。

據說我同學,每天晚上十點就睡覺,然後一點起床開始用功

我猜演藝人員在嘎戲的時候大概都這樣睡

我以前高一的時候,曾經有一段時間每天十二點睡三點起床,但是後來我發現我沒辦法持久,其實就算到了最近,我大概也沒有辦法每天這樣。因為我還有跑步,我有時候跑完步頭痛欲裂,不要說撐著只睡三小時,一倒下去睡幾個小時都無法預測

最經典的應該是我大三的時候,我那時候參加校運會拿了很多名次,又跑長距離又跑接力,最後的結果是我回家一躺,醒來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晚上了,好似睡了一天 .....

出國調時差也是一樣,有一次從美國回台,機上睡到台灣大概是六點,想說八點去學校然後中午有個會,結果一回家瞇一下醒來就晚上八點。

結論:睡得少恐怕只適合不需用體力的情況,當然短時間睡少一點沒問題,但是長時間的話就有難度。順帶一提,我發現英國藍的茶相當提神,我晚上喝了通常可以撐到很晚。但是要睡覺的時候也睡不太著,這是風險。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