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0日 星期日

開放資通訊產業與國安問題

今天和ㄧ些老師在外參訪,聽到有成大有教授開始連署反對資通訊開放,認為有國安問題。後來我發現我也有收到信。

基本上,既然提到這個問題,我覺得我必須平心而論,來看陸資企業如果做 SI 的問題。其實我先前曾經就某家企業想要把台灣的政府系統委給大陸做很不爽,甚至就要幹譙他。

這幾年來,大陸的資訊人員厲害的不會比台灣的薪資低,因此我看過很多委外給大陸後來都失敗做收的情況。基本上,台灣和大陸都一樣,你要做一個整合的系統,要有一個團隊一起工作,你除非養在自己公司裡,不然在委外你沒有辦法管好甚至去選人都會出問題。不如花大錢找印度公司,他會強迫你把需求講清楚,最後發現問題都在自己這邊。

基本上,服貿要不要開放大陸的資服業那是小事,基本上大陸那邊也沒有禁止台灣的廠商去標他們的政府案子,只是標不到。我不會藉那個議題來說,但是基本上,我想要思考一下怎麼樣可以管?

如果某家外商公司,在大陸設亞太總部,然後台灣區總經理要向大陸報告,而且裡面有多拿了美國或是新加坡國籍的大陸人被派到台灣,這樣的企業,如果竊取了台灣的資料, 請問要如何處理?

如果今天有一家開曼群島登記的公司,在台灣設立據點,然後他要拿政府科專或是做政府標案,你要怎麼樣去決定那有沒有國安問題?

如果陸資去投資了一個外商,那個外商又買了台灣上市 SI 一部分的股權,請問你要准許這家公司拿政府標案還是不準?

這些還不是人家在簽了服貿以後,自己白癡跑過來用中資企業投標以後的情況。

基本上,政府應該要做的,是對於重大政府機關的標案,應該拉回來自己做,天知道哪天某企業不會之前接了政府標案然後來被大陸廠商併購。如果要外包,應該要指定地點工作,然後每天進出不能帶資料進出。

不過這後面有個問題,就是資訊人員的薪水和那些坐辦公室每天做相同事情的,搞不好薪水還一樣,技術人員應該要有技術加給。

不過先前舉的例子,大家會發現我好像是針對國際大嘴巴,我覺得台灣應該要開始對於國際大嘴巴這類的公司要有一些國安論述,畢竟它們會跟你說,他們是台灣有登記的公司,但是他們亞太區是向中國 Office 報告,而且實在投資了太多重要 SI 公司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